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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午方 AI 消息,香港區域法院近日對一起跨境洗黑錢案作出宣判。一名 34 歲內地女子因在本地數字銀行開設多個傀儡戶口,協助犯罪集團清洗資金,被裁定 4 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處入獄 47.5 個月。調查顯示,該女子在 2024 年 8 月至 9 月期間,通過虛擬資產找換店購買加密貨幣以掩飾資金來源,共清洗約 929 萬港元懷疑犯罪得益。
此外,涉案跨境洗錢集團在 2024 年 6 月至 9 月期間,利用 43 個本港銀行戶口收取 34 宗詐騙案騙款,涉款約 1800 萬港元。該集團還涉嫌通過本地銀行戶口進行加密貨幣交易,清洗高達 2.3 億港元懷疑犯罪得益,暴露出虛擬資產通道在反洗錢合規層面的嚴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