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Woofun AI 消息,巴西中央銀行發佈第 580/2026 號決議,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及其母公司歸類爲第三類機構。該決議要求上述實體遵守與證券經紀商、證券經銷商及外匯經紀商相同的監管規定。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相關機構需執行風險管理規則、資本充足率要求及信息披露政策等審慎監管措施。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將被劃入第四類機構,不再享有第五類低風險機構的簡化監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