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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央行擬將加密服務商納入證券經紀監管
2026-07-03 16:01

據 Woofun AI 消息,巴西中央銀行發佈第580/2026號決議,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歸類爲第三類機構。新規則要求此類機構遵守與證券經紀人、交易商及外匯經紀商相同的監管規定。根據安排,自2027年1月1日起,相關服務商需滿足風險管理、資本充足率及信息披露要求。至2028年6月30日,所有機構將納入第四類監管框架,不再適用第五類簡化監管。巴央行表示此舉遵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旨在使行業標準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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