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Woofun AI 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教育宣传中重申,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流通。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央行强调,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同时提醒公众不参与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投资及挖矿活动,警惕高收益投资骗局,避免出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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