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ty法案9月前难落地?专家拆解其致命缺陷与监管迷局
核心要点
参议院领袖Thune称Clarity法案9月前难通过,实已夭折。Aaron Brogan剖析其分类体系缺陷,Trevor Overko指出需明确监管分工以惠及投资者。
据 Woofun AI 消息,美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John Thune公开表示《数字资产市场清晰化法案》(即《Clarity法案》)在9月之前无法通过,这一表态实质上宣告了该立法进程的终结。
与此同时,行业分析师Aaron Brogan与Sapien联合创始人Trevor Overko对该法案进行了深度拆解,指出其核心分类体系存在致命缺陷,且未能解决监管分工模糊的根本问题。参议员Ruben Gallego亦批评相关条款缺乏诚意,认为当前草案并非严肃的立法努力。
这一系列政治与技术层面的双重阻力,使得原本备受瞩目的加密监管框架陷入僵局,行业对立法落地的预期被迫大幅下调。立法进程的停滞不仅反映了党派间的政治博弈,更暴露了法案设计本身在应对复杂加密生态时的结构性不足,为后续监管路径的调整埋下了伏笔。
立法进程受阻的时间线与政治背景揭示了深层的党派分歧。周四,随着参议院多数党领袖John Thune的公开表态,市场意识到该法案在9月之前通过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这一时间节点的设定与选举年的政治节奏紧密相关,国会成员通常利用秋季时间开展竞选活动以保住职位,而非推进复杂的立法议程。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民主党与共和党在加密货币监管核心议题上的根本对立。民主党长期主张禁止包括总统在内的联邦官员在任职期间发行加密货币token,这一'道德规范'条款是其核心立场。
然而,对于共和党而言,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法案最终需要特朗普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而特朗普历史上一直倾向于发行此类资产。尽管双方曾就拟议条款达成共识并移交对方党派,但参议员Ruben Gallego指出,返回的草案'根本算不上认真努力'。若民主党如预期那样赢得两院控制权,那么在2029年之前都不会有新的相关法案出台。
这种政治僵局使得《Clarity法案》的前景变得极为不明朗,但也迫使行业重新审视其设计缺陷。
法案的核心缺陷在于其试图推行一种早已过时的复杂三层分类体系。该体系将数字资产划分为'数字大宗商品'、'网络token'和'附属资产'。其中,'数字大宗商品'指具有可互换性、基于区块链、可单独持有并点对点转移的资产;'网络token'则是与分布式账本系统紧密相连、价值源自该系统使用的数字大宗商品;'附属资产'指价值取决于发起人或相关人士管理或创业努力的网络token。对于非附属资产类的网络token,若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金融权利,其初始销售通常不构成证券交易。
然而,涉及附属资产的销售则可能被视为投资合同交易,必须遵守附属资产披露规定或其他注册豁免条款。《加密货币监管规则》提供了有针对性的豁免措施,但前提是需满足一定的发行限额、披露要求及其他条件。
这种分类逻辑的根本问题在于,它要求开发者放弃协同控制、几乎不承担任何管理职责,且不再成为token价值的主要来源,才能摆脱附属资产监管框架。这显然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因为大多数项目仍需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以维持网络发展。
从商业可行性分析来看,该法案带来的披露负担与税务漏洞使其难以被初创企业接受。那些仍保持控制的开发者,必须根据《加密货币监管规则》提交详尽的初始披露信息及半年度披露报告。
这种要求实际上重新带来了《Regulation A》规则曾让加密货币发行方望而却步的诸多负担,极大地增加了合规成本。更关键的是,《Clarity法案》并未解决境外发行Token的税收激励问题。《加密货币监管规则》仅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发行方,且并未为Token销售提供特殊的联邦税收待遇。
这意味着,那些利用开曼群岛或类似司法管辖区作为Token发行税务筹划手段的绝大多数项目,可能会发现这条新路径在商业上根本无法使用。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在我看来,没有哪家严肃的初创企业会愿意采用这种机制,因为它既增加了合规负担,又未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反而可能加剧监管套利现象。
在专家问答环节,Trevor Overko深入探讨了监管套利、投资者保护与机构分工等关键问题。他支持该法案,但强调其目的不应仅仅是方便加密货币公司的发展,而应是让合法项目更易于被识别,同时增加欺诈行为和监管套利的难度。美国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企业往往要等到监管机构采取执法行动之后,才能确定自己究竟需要面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还是两者都需要应对。
这种不可靠的监管体系将负责任的企业逼往境外,而对不良行为者的遏制力度却出奇的小。《Clarity法案》的方向是正确的,因为它认识到融资交易可能涉及证券法相关规定,但并不意味着相关的token就自动属于证券。
这种区分方式更符合去中心化网络的实际发展模式。然而,Overko主要担心的是法案的实施情况。如果相关定义仍然具有主观性,或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适用的标准相互矛盾,那么不确定性就会从法院转移到规则制定过程中。该法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明确的规则、协调一致的监管行动以及针对欺诈行为的有效打击。
此外,更清晰的资产分类标准以及强制性的披露要求将惠及投资者,使他们能够了解购买的是什么、由哪个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项目必须披露哪些信息,以及出现问题时有哪些法律保障。法案还引入了披露要求、限制内部人出售的规定、针对中介机构的注册标准以及客户资产保护措施,这些措施虽然不能消除加密货币固有的风险,但能让风险更易于理解和管理。
展望未来,该法案几乎肯定需要进行动态修订,但这不应被视为失败。加密货币市场的变化速度远远快于立法进程,质押、去中心化金融、代币化证券、治理系统以及新的托管模式,都会不断出现立法者目前还无法完全预见的状况。最可能的压力点将是监管机构如何区分真正去中心化的网络与那些仅名义上具备去中心化特征的项目。附属资产的界定也需要格外重视,如果定义过于宽泛,实力较弱的项目就可能利用它们来规避证券相关的保护措施;
如果定义过于狭窄,美国又可能重新出现该法案本意要解决的那种不确定性。《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提醒我们,重大的数字资产相关立法仅仅是一个监管过程的开始,而非终点。最终的理想状态应该是立法中包含持久有效的原则,监管机构能制定灵活的规则,并在市场在该框架下运行一段时间后能进行正式的评估。最大的错误就是期望第一版法案就完美无缺,然后拒绝随着市场的发展进行调整。
目前,该法案的内容与美国参议院最新的草案表述一致,其中包括初始披露和半年度披露要求、内部人转售限制、中介机构注册要求、客户资产保护措施,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分工。
这一框架虽不完美,但为后续监管演进提供了基础,行业需密切关注其修订动态及实施细节,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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