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A立法破局:DAO迎合规新纪元
核心要点
a16z梳理500年组织演变史,指出DAO面临SEC监管与责任困境。DUNA作为新型法律实体,在怀俄明等州落地,为去中心化网络提供有限责任与合法地位,填补制度空白。
据 Woofun AI 消息,a16z 发布的深度研报指出,随着 DUNA(去中心化非法人非营利协会)在多个州的立法落地,长期处于法律真空地带的 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正迎来合规化的关键转折点,这标志着组织形态从传统企业向互联网原生结构的演进。
在正式的企业制度诞生之前,商业活动的本质是高风险的个人博弈,其核心挑战在于如何在缺乏强大制度保障的环境下实现陌生人之间的协作。以马可·波罗为例,他与父亲及叔叔从事的长途贸易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公司行为,而是家族成员以性命和全部财产为赌注的私人冒险。若合同出现纠纷或遭遇不测,商人不仅会失去财富,甚至可能面临生命威胁。
这种极端的风险暴露迫使早期商人依赖两种非正式的保护机制:一是地缘政治层面的庇护,例如蒙古帝国带来的“蒙古和平”为跨区域贸易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安全环境,得罪受蒙古人青睐的伙伴意味着陷入巨大的政治风险;二是社会层面的声誉约束,即“商人法”。
这一套在公元1100-1600年间由商人自发形成并执行的荣誉准则,构成了从泉州到廷巴克图广阔商业圈内的黑名单机制。任何欺骗、违约或违背诚信的行为都会导致声誉破产,从而被排除在商业网络之外。在没有国家强制力介入的情况下,商人的承诺因其稀缺性而比黄金更为珍贵。
然而,这种基于血缘和声誉的协作模式具有天然的局限性,波罗家族因依靠紧密的血缘纽带而相对幸运,但大多数商业合作伙伴在缺乏制度兜底时,往往难以抵御市场波动带来的毁灭性打击。
为了应对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中世纪的商业实践催生了早期的风险分担创新。其中,“commanda”是一种旨在提供有限 liability 保护的契约形式。在这种机制下,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损失,理论上商人也是如此,利润则按照初始投入比例进行分配。
尽管“commanda”在正式法规出现前便已自发形成,但它无法支撑规模化扩张:一旦航行结束、企业破产或创始人去世,该契约即刻解体,无法形成持久的组织实体。另一种更为复杂的创新是佛罗伦萨的“compagnia”,以美第奇银行为代表。相较于“commanda”,“compagnia”能够维持多方之间长期的商业关系,结构更加稳固,被视为中世纪合伙关系的巅峰。
然而,它依然依赖所有合伙人的个人无限责任,未能解决个人资产与商业风险隔离的核心痛点。与此同时,教会和大学等机构早已享有源自罗马“universitas”概念的法律人格,即将集体视为单一法律实体,从而获得独立的诉讼和签约能力。相比之下,商业企业始终缺乏完全独立的法律身份,这种制度上的缺失限制了资本的大规模集聚与风险的分散化。直到17世纪,近代欧洲才通过发明新的法律机制,使得企业能够通过发行股票分配所有权,同时保护所有者免于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奠定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
企业制度的诞生极大地降低了运营风险和协调成本,使得大规模、资本密集型的商业活动成为可能,但其带来的规模效应也引发了新的治理难题。以荷兰东印度公司(VOC)为例,作为最早享有企业特权的实体之一,其法律形式虽具开创性,但内部激励机制却存在显著错位。VOC 的股东多为忙于日常生活的荷兰公民,他们渴望投资回报却无暇参与日常运营;董事会“Heeren XVII”负责制定宏观战略;而身处东南亚前线的船长和商人则在信息有限、资源匮乏的环境中做出即时决策。这三方主体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股东可能不满 VOC 的掠夺性行为,董事会可能做出偏离股东利益的决策,前线人员则可能因缺乏监督而谋取私利。
这种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推动了期权、股息、审计、监管以及“效率工资”等一系列激励机制和法律保障的创新。尽管这些创新伴随着权力滥用的风险,但不断演进的企业制度依然是协调多方激励、降低协作成本的最佳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虽然成立时间早于 VOC,但其体系远未成熟,仅为特定航程筹集资金且缺乏公开募股机制,未能像 VOC 那样形成标准化的企业范式。
美国的企业法演变历程进一步印证了组织形式随需求而迭代的规律。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特许状成立了美国第一银行,这是早期企业制度的典型代表,但此类特许企业极为罕见。1811年,纽约出台第一部普通公司法,允许企业在无需特别法案的情况下注册。到了19世纪中叶,更多州跟进这一改革,“有限责任”概念逐渐标准化。1899年,特拉华州颁布普通公司法,成为工业化浪潮中企业数量激增的里程碑。
与此同时,合作社作为一种替代方案兴起,通过成员所有权和民主治理,将参与者利益与组织直接绑定,在农业等领域(如 Land O'Lakes)取得成功,但整体仍属专业化小众形态。有限责任公司(LLC)的出现则是一次重大的结构性创新。
尽管德国 GmbH 和英国 Ltd 提供了早期先例,但 LLC 本身直到1977年才在怀俄明州入法。在此之前,企业面临双重征税且结构僵化,合伙企业虽灵活却需承担个人风险。LLC 结合了两者的优点,提供有限责任和穿透式征税,迅速成为初创企业和小型企业的默认形式。随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1991年)、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L3C,2008年)和公益公司(2010年)等变体相继出现,针对特定目的优化了企业制度,但均未触及去中心化治理的核心需求。
DAO 的困境在于其去中心化治理模式与现有法律框架的根本性冲突。在加密货币领域出现之前,尤其是中本聪发明区块链之前,大型群体无需中央管理即可协调更多是哲学层面的构想。DAO 由软件编码规则管理,代币持有者共同决策,没有中央管理团队或董事会。
然而,去中心化治理面临极高的协调成本,代币持有者的投票率往往极低,且权力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更严峻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拒绝制定明确规则,反而利用“豪威测试”中的模糊性进行严厉执法。豪威测试的三个标准——投入资金、共同的企业目标、利润完全来自他人的努力——被 SEC 广泛用于判定加密货币项目是否构成证券。对于 DAO 而言,SEC 认为协议的持续开发即使由无关人员进行,也属于“他人的努力”,从而使代币受到证券法约束。由于 DAO 未获国家正式认可,成员无法享受有限责任保护,可能面临无限的个人责任,这在法律层面将加密货币治理拉回了中世纪水平。
为了规避监管风险,许多加密货币项目选择监管套利,在海外设立基金会作为独立实体来监督协议开发,或直接在美国境外运营。这种策略虽然暂时切断了与美国业务的联系,但实质上削弱了美国的创新能力、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海外基金会往往激励协调机制薄弱,推动发展的能力有限,且倾向于集中控制权,暴露出深层缺陷。当项目面临“被 SEC 起诉”和“构建激励失衡组织结构”的两难选择时,缺乏中间道路。
这种权宜之计不仅增加了合规成本,还导致行业资源外流,使得原本应在美国本土创新的去中心化网络被迫迁移,进一步加剧了法律与技术的脱节。
DUNA 的突破在于其打破了豪威测试的核心假设,为去中心化网络提供了合法的法律外壳。DUNA 全称为“去中心化的非法人非营利协会”,它借鉴了漫长的商业结构与治理设计历史,追求围绕共同目标高效协调群体力量的目标,但无需依赖中央管理控制。
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DUNA 通过赋予去中心化组织法律人格和有限责任,有效减少了传统企业中常见的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在 DUNA 框架下,参与者无需依赖他人的管理努力来创造价值,从而规避了豪威测试中“利润完全来自他人的努力”这一关键判定标准。
这种设计使得 DAO 能够在不引入传统层级结构的情况下,获得类似企业的法律保护,填补了制度层面的空白。
DUNA 的落地标志着去中心化组织在法律人格与有限责任实现上的重大进展。目前,阿拉巴马州、西弗吉尼亚州和怀俄明州已通过立法批准 DUNA 这种新的商业结构。DUNA 提供的核心保护包括法律人格、有限责任、永久存在以及州政府认可。法律人格使得实体能够代表参与者签订合同;有限责任确保成员无需为组织义务承担个人责任;永久存在保证了组织的连续性。这些特性使得规模庞大且联系松散的群体能够开展协作,如筹集资金、持有资产、雇佣管理者、缴纳税款和进行交易,而无需让成员承担过高的风险。
怀俄明州再次处于领先地位,相关立法定于2024年3月出台。包括 Uniswap Governance 和 Nouns DAO 在内的加密货币协议和社区已经开始采用 DUNA。回顾历史,新泽西州曾是企业注册的首选,随后特拉华州崛起,德克萨斯州和内华达州也在迎头赶上。LLC 最初在怀俄明州获批,到1997年已普及至50个州。DUNA 的推广路径预计将遵循类似规律,随着各州竞争、律师熟悉度提升及企业家信任度增加,其影响力将逐步扩大。
DUNA 作为法律外壳的意义在于,它让去中心化网络的治理机制能够在不引入传统中央管理的情况下合法开展业务。它建立在非法人非营利协会(UNA)的基础之上,这是一种已被17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采用的法律框架,帮助业主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合法运作。UNA 提供轻量级治理机制,允许团体持有财产、签订合同并提起诉讼。DUNA 继承了这一优势,允许代币持有者通过链上规则或基于代币的投票进行治理,无需依赖董事会。成员享有有限责任保护,将组织义务与个人资产分开,法院、监管机构及交易对手也能理解并与该组织互动。
然而,DUNA 并非万能药,它无法消除治理难题,也不能保证去中心化(要求至少100名活跃成员),更不能神奇地规避证券法。它真正填补的是让去中心化组织成为获得法律认可实体的空白。从非正式商人网络到合伙企业,再到企业、LLC 和 DAO,每一种新组织技术都在人们需要新协调模式时出现。DUNA 或许标志着组织设计新时代的开端,正如企业制度未取代所有合伙企业,DUNA 也不会取代现有形式,而是扩展了选择范围,首次使去中心化网络能够由完全可识别的法律实体代表。这是继 LLC 普及之后,美国商业法律结构对互联网原生组织需求的又一次重大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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