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监管警示:代币化证券陷法律真空
核心要点
荷兰央行与AFM联合报告指出,现行法律无法支持纯数字证券发行。尽管欧盟DLT试点提供部分豁免,但证券合法地位仍受限于各国法律。德法等国已修法,荷兰亟需调整以保持竞争力。
据 Woofun AI 消息,荷兰央行(DNB)与金融市场监管局(AFM)联合发布研究报告,直指荷兰现行法律体系存在滞后性,亟需调整以支持纯数字形式证券的发行。报告明确区分了技术可行性与法律可行性,指出虽然证券代币化在技术上可行,但在当前荷兰法律框架下,纯粹以数字形式发行证券仍属不可行状态。
欧盟层面的制度设计未能完全填补这一空白。欧盟委员会于 3 月提出的第 28 项制度,旨在建立可选的泛欧企业框架以规范企业证券发行,但监管机构对此持谨慎态度,警告若该制度不完善,仅会在国家法律之上叠加新的法律约束。
更关键的变量在于,欧盟的 DLT 试点制度虽提供了市场基础设施相关规则的豁免,但证券的合法地位最终仍由各国国家法律决定。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这种法律管辖权的碎片化导致合规路径复杂化。
面对法律困境,荷兰 DLT 平台不得不寻求跨国操作方案,依据其他成员国的法律进行业务布局,并借助欧盟关于证券存管机构的跨国适用规则来规避本土限制。相比之下,欧洲主要国家已率先行动:德国、卢森堡和法国均已修改法律,承认分布式账本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所有权凭证;英国则采取不同路径,将数字资产视为财产并设立数字证券 Sandbox 进行实验;意大利也被视为已做出相应调整的国家之一。
报告作者指出,深层矛盾在于技术中立原则下的传统偏见。无论是欧盟层面的框架还是各国的相关法规,虽然原则上以技术中立的方式制定,但实际上都隐含着对传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设计的前提假设。这种结构性偏差使得新兴的数字证券难以在现有体系中获得原生地位,荷兰若不及时修法,将在代币化竞争中失去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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