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暴涨 200 倍,受害者为何难享增值?
核心要点
英国法院裁定适用中国法判定财产权,天津中院受理没收6.18万枚比特币申请。受害者面临法律困境:刑事退赔仅覆盖实际损失,难以直接主张币价暴涨带来的巨额增值收益。
据 Woofun AI 消息,蓝天格锐案的核心冲突在于资产增值与赔偿预期的巨大落差:涉案的价格已较买入时上涨约 200 倍,但受害者最终可能仅能按原价获得赔偿,无法直接分享这一巨额增值收益。
2026 年 10 月 12 日,英国高等法院作出关键裁定,明确中国投资者对涉案比特币主张的财产权,应当依据中国法进行判断。这一准据法的选择,直接影响了受害者的权益认定路径。回顾历史数据,钱志敏于 2014 年在交易所买入比特币的均价约为 2815 元一枚,而当前币价已攀升至约 54 万元,涨幅达到购入均价的 200 倍。申请人原本希望借助英国法,争取涉案资产本身的权益,认为当年支付的真金白银已转换为比特币,且资产已找到并大幅增值,理应分享这部分价值。
然而,英国法院并未接受申请人关于适用英国实体法或中英混合适用的论证,而是坚持适用中国法。这意味着,站在受害者角度,虽然资金确实换成了币且币价大涨,但在分钱环节,涨出来的价值可能与受害者失去直接关联,除非能在中国法下证明对特定资产拥有财产权。
在英国司法裁定之后,国内司法程序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天津二中院于 10 月 13 日发布公告,正式受理检察机关申请没收钱志敏违法所得一案,申请涉及的资产包括约 6.18 万枚比特币。时间线回溯至 2014 年至 2017 年,钱志敏在中国组织实施投资骗局,将部分资金转换为比特币后逃往英国。英国警方在调查中查扣了相关资产,并于 2025 年 11 月以洗钱罪判处其 11 年 8 个月监禁。
尽管钱志敏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但受害者更关注的是超过 6.1 万枚比特币等资产的具体处置方式。币价上涨带来的希望十分实在:原本担心骗子无力赔偿,如今追回的资产价值可能足以覆盖损失。
然而,有资产可分与依法能分到多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题。
为了理解本案的法律复杂性,需对比英国先例 Foskett 案。在该案中,购房者出资购买葡萄牙地块,购房款应由收款方按明示信托保管,但其中 20,440 英镑被挪去支付一份寿险的两期保费。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赔付约 100 万英镑。购房者要求按保费出资比例分享保险金,保险受益人则反对。2000 年,英国上议院支持了购房者按相应比例分享保险金的主张,理由是他们对原信托资金拥有财产权,且该权利可追踪至保险金。这解释了钱志敏案申请人希望主张资产份额的逻辑。但本案的关键差异在于,申请人依据英国《2002 年犯罪所得法》(POCA)第 281 条提出申请,试图将依法属于自己的资产从国家民事追缴范围中排除。能否获得类似 Foskett 案的结果,取决于交钱时取得的权利能否延续到比特币上,而这正是英国法院选择适用中国法的原因。
受害者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资产份额,而非多年后仅收回当年的 10 万元本金,这种诉求合乎情理。但法律上的难点在于,必须将'资产是用我的钱买的'进一步证明为'我对这项资产仍然有权利'。
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最高法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定,一方面要求追缴赃款投资形成的财产及收益,另一方面规定向被害人发还或赔偿,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计算。以假设案例为例,若被骗 10 万元,而资产涨至 1000 万元,追回 1000 万元仅意味着赔得起,并不代表欠付金额自动变为 1000 万元。比特币的市场增值不能直接视为受害者新增的损失。若想分享增值,申请人需证明这些币中有依法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若财产权成立,争取的才是该份额对应的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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