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加密税延至 2029:亏损 3 年结转抵扣机制详解
核心要点
韩国政府宣布数字资产征税推迟至 2029 年,并引入损失结转抵扣制度。投资者未来 3 年内的亏损可抵消收益,按 22%税率及 250 万韩元基本抵扣额计算,旨在实现按实际净收益征税。
据 Woofun AI 消息,韩国财政经济部正式决定将数字资产所得征税时间推迟两年至 2029 年,并同步引入损失结转抵扣制度。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投资者在数字资产投资中产生的亏损,可在后续三年内从收益中扣除,从而显著降低税负。相关法律修订案计划在本届定期国会上审议,标志着韩国在加密资产税收监管上迈出关键一步。
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新税制下的计税逻辑更为精细。一旦数字资产征税实施,投资者需将某一年的收益与损失相加,再减去 250 万韩元的基本抵扣额,然后按照 22% 的税率(含地方所得税)征税。例如,若 2030 年获得 1000 万韩元收益,扣除 250 万韩元基本抵扣额后,750 万韩元为纳税对象,税额为 165 万韩元,需在 2031 年 5 月申报缴纳。
但若 2029 年出现 1000 万韩元亏损,情况则不同。无损失结转抵扣时,2030 年仍需缴纳 165 万韩元税款;实施该制度后,2030 年 1000 万韩元收益先扣 250 万韩元基本抵扣额,剩余 750 万韩元可用 2029 年亏损抵扣,纳税金额降为 0。2029 年 1000 万韩元亏损中,750 万韩元用于抵扣,剩余 250 万韩元可延续至 2031 年和 2032 年抵扣。
可抵扣亏损无上限,无论是 1000 万韩元还是 1 亿韩元,均可从后续三年收益中扣除。但每年可抵扣金额以该年度收益扣除 250 万韩元基本抵扣额后的剩余部分为限。若 2029 年亏损 1000 万韩元,2030 年仅获 600 万韩元收益,则 2030 年只能抵扣 350 万韩元,剩余 650 万韩元延续至 2031 年和 2032 年。若三年内收益不足,可能无法全额抵扣亏损。
财政经济部相关负责人解释,亏损抵扣无上限,最终从收益中扣除即可。若亏损超过可抵扣金额,剩余部分可延续至下一年。即使多年累积亏损,仍可抵扣。例如,2029 年亏损 1000 万韩元,2030 年亏损 500 万韩元,2031 年获 2000 万韩元收益,则两年合计 1500 万韩元亏损可一起抵扣。2031 年 2000 万韩元收益中,先扣 250 万韩元基本抵扣额和 1500 万韩元累计亏损,纳税金额为 250 万韩元,税额为 55 万韩元。
执行规则方面,亏损抵扣期限按发生年份分别计算。2029 年亏损可在 2030 年至 2032 年收益中抵扣,2030 年亏损可在 2031 年至 2033 年收益中抵扣。期限结束后,无法抵扣的亏损不再扣除。财政经济部税制室长赵敏熙在发布会上表示,损失结转抵扣制度将继续保留,但亏损结转期限定为三年。
这意味着每当出现亏损,均可从接下来三年内抵扣,而非仅限于三年总时长。投资者无法自行选择抵扣时间点,只有在有之前亏损且出现盈利时,才能先应用 250 万韩元基本抵扣额,再用之前亏损扣除剩余纳税金额。不允许推迟抵扣,即不能在今年的收益中不考虑亏损而直接抵扣。征税开始前已卖出加密货币并确定的亏损不在抵扣范围内。例如,2026 年卖出加密货币导致 1000 万韩元亏损,即使 2029 年后有盈利,该亏损也无法抵扣。
相反,征税开始前购买的加密货币在 2029 年后卖出出现亏损,则可纳入抵扣范围。根据政府方案,征税开始前购买的数字资产,取得成本以实际购买价格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市场价值较高者为准。例如,2026 年以 3000 万韩元购买加密货币,2028 年底价值降至 2000 万韩元,2029 年以 1500 万韩元卖出,则以较高实际购买价格 3000 万韩元为基准计算亏损。此时,1500 万韩元亏损被认可,可在 2030 年至 2032 年收益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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